布告表明,自2016年10月1日起深圳市特定品种设备安全监督办理部分将不再处理5吨以下(含)内燃叉车运用挂号证书,以电动叉车替代。关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且在深圳市运用,并已在深圳市商场监督办理部分处理了运用挂号的电动叉车给予补助,资金出自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依据《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办理暂行办法》(深财建[2012]80号)施行办理。
“补助资金”选用无偿赞助方法,关于契合规范要求的电动叉车,依据额外载荷巨细给予差别化补助:额外载荷在1t
本次咨询定见意味着深圳市将在全国首先对电动叉车施行鼓舞方针,推进企业筛选老旧柴油叉车,削减污染物排放,改进环境空气质量,一起在全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对推行电动叉车、新能源叉车开展,削减环境污染,改进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