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10月24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依法对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今年8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有一名为王某来的工人正在操作1台红色合力叉车搬运桶装水,该叉车没有一点铭牌标志。上述叉车及工人隶属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场没办法提供上述叉车的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等任何证件资料以及作业人员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叉车进行查封;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指令书》(海市监特令〔2023〕081755号)。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系一家经营范围有饮料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道路货运运输等的公司。该公司使用的叉车系2年前购入,购入后一直用于厂区内货物搬运,没有办理过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没有进行任何检验。该叉车购入时便没有任何铭牌标志,也没有随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材料,车辆主参数丢失。该公司使用叉车时也没有建立叉车的特种设施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的叉车司机没有取得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就该公司使用的叉车没有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没有建立特种设施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的叉车司机没取得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等事项责令该公司进行限期改正。今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整改事项复查,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相应的改正。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根据我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以上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处罚5000元。 (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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